新质检协函〔2016〕31号
关于举办2016年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取证(含补考)和换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州、市及米东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有关厅、局,中央驻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军区联勤部,自治区有关行业、企业,各游乐设施营运使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工作,提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能力和安装维修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3)的要求,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将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件代码:Q1、Q2)换证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从事电梯机械安装维修或电气安装维修作业的无证人员。持有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和电器安装维修作业人员证,其证书有效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并且需要继续从事相应作业的技术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初次取证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即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复审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持有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
2.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
3.复审人员在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复审人员在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
5.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
6.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7.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需求;
三、提交资料
取证人员(含补考)提供1-7项资料,复审人员提供2、3、5、6、8-11项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3.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5.健康证明(医院出具,距申请时间未超过6个月,原件,1份);
6.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原件,1份);
7.实习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实习三个月以上,原件,1份);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原件,1份);
9.《作业人员证》(原件);
10.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1份);
11.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份);
四、报到及培训时间
2016年9月2日报到,9月3日至9月10日培训考核。
五、报到和培训地点
乌市幸福路阿洪口巷新疆军区弹药研究所院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协会(乘坐907、505、306、602路公交车,在高台子或东大梁站下车即到)。
六、费用
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许可证(证号:00024)规定,取证辅导费720元/人,换收辅导费180元/人,考核费170元/人(不含资料费),食宿自理。
联 系 人:何 玲 周峻峰
联系电话:0991-2321420(特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
2016年9月1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考试换证 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 2016年9月1日印发
录入:刘新苗 校对:周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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