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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取证(含取证补考)和换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liuxm      时间:2017-03-31

                                  新质检协函〔2017〕12号

 

关于举办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

取证(含取证补考)和换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Y6001-2013)、《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Y6001-2008)的要求,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决定在乌鲁木齐市举办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证件代码:Y2、Y3)取证(含取证补考)和换证考前培训班一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证对象为拟从事游乐设施操作或维修的无证人员,换证对象为持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证(证件代码:Y2、Y3),其证书有效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并且需要继续从事相应作业的技术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初次取证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即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复审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持有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证件代码:Y2、Y3)证;

2.申请提交的资料齐全、真实;

3.复审人员在持证期间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复审人员在持证期间无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

5.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的;

6.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7.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需求;

三、提交资料

取证人员(含补考)提供1-7项资料,复审人员提供2、3、5、6、8-11项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份);

3.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5.体检证明(医院出具,距申请时间未超过6个月,原件,1份);

6.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原件,1份);

7.实习证明(用人单位出具,实习三个月以上,原件,1份);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原件,1份);

9.《作业人员证》(原件);

10.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原件,1份);

11.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原件,1份);

四、费用

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许可证规定收取(证号:00024),维修人员(证件代码:Y2)辅导费720元/人、操作人员(证件代码:Y3)辅导费480元/人;换证辅导费180元/人,考核费170元/人×次,补考只收取考核费170元/人×次,食宿自理。

四、报到及培训时间

初次取证人员:4月10日报到,4月11日-21日培训考核。

换证和取证补考人员:4月10日-13日报到,4月14日至21日培训考核。

五、报到和培训地点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大厦(乘坐73、303、501、6401路公交车到四平路站下车向南100米,或乘坐913、3001路公交车到朗悦盛境下车向东200米即到)。

六、其他

1. 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者,将无法办理相应作业人员证书。

2.报名申请表在新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平台上下载打印。

3.不参加或者无故旷课人员(专人打考勤),将无法办理相应作业人员证书。

联 系 人:何 玲 周峻峰

联系电话:0991-2321420(特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检验检测协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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